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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稱: | 太和縣城鄉供水一體化項目(第二水廠、管網等附屬工程)招標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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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條件
本項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條及《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改委第16號令)規定為: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本招標項目太和縣城鄉供水一體化項目(第二水廠、管網等附屬工程),已由太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發改中心〔2022〕16號批準建設,項目法人(業主)為太和縣水利局,招標人為太和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太和縣境內
2.2 建設規模:
2.2.1取水工程。供給第一地表水廠兩根DN1200原水管道約2×1.3千米;供給第二地表水廠兩根DN1200原水管道約2×29.5千米。
2.2.2第二地表水廠工程。水廠規模15萬立方米每天,主要包括廠區、各工藝單體等。
2.2.3配水管網及加壓泵站工程。主要包括配水至各個鄉鎮和縣城供水干管DN300~DN1500管道約430千米及附屬設施;5座加壓泵站及附屬設施。
2.2.4末端管網工程。主要包括針對現狀農飲水廠所服務范圍的區域末端供水管網的改造及完善;水表更換等。
2.2.5智慧水務工程。包括各個水廠的監測系統、管網壓力和漏損監測、智慧水務中心等。
2.2.6本項目有關的所有設備和附屬設施,例如:電梯、二次供水等。
上述內容詳細以圖紙、清單和最高投標限價為準。
2.3 計劃工期:540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文件包含的全部施工內容。
2.5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6 合同估算價:約159000萬元
2.7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1、是,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3.2.1
3.2.1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1、建安B證,且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3.2.2具備/(注:按照相關規定未要求項目負責人由注冊建造師擔任的,招標人按照此條款對項目負責人提出要求)
3.3資格審查資料提交方式
3.3.1投標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負責人注冊證書,可自主選擇以下方式提交:1使用傳統影印件上傳;2使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成交記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企業基本信息、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省電子證照庫管理系統等接口獲取政務數據。
3.3.2同一證明材料使用兩種方式重復提供時,以傳統影印件為準。
3.3.3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投標人應當自行核驗政務數據的準確性,并對引用的政務數據承擔責任。在最終生成投標文件時,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對投標文件進行電子簽章。
3.4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4.1聯合體資質按照聯合體協議分工認定。聯合體協議作為資格評審因素,應明確聯合體成員單位各方職責分工、合同份額占比,未明確的將作為否決投標文件條款;
3.4.2聯合體成員應具備承擔招標項目所需的相應資格條件和能力,即應具備滿足聯合體協議約定的成員分工所需的資格條件和能力;
3.4.3聯合體協議約定同一專業分工由兩個及以上單位共同承擔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確定聯合體資質;
3.4.4聯合體協議約定不同專業分工由不同單位分別承擔的,按照各自專業資質確定聯合體資質;
3.4.5除聯合體協議書由聯合體全部成員共同簽署外,投標文件其余部分由聯合體牽頭人簽署;
3.4.6聯合體全部成員最多不得超過2家。
3.5按照財政部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本項目屬于第1條:
1、本項目符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六條第3款之規定,為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
2、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小微企業承擔的不低于/%,同時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3、第/標段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預算金額/萬元,其中小微企業承擔的不低于/%,同時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4、投標人通過聯合體形式實現的,應該在聯合體協議中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同時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5、投標人通過明確分包形式實現的,發承包雙方在簽訂合同時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投標時需提供落實促進發展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的承諾。
企業劃型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執行。
3.6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1個標段。
3.7其他:聯合體投標的,第二地表水廠整體建設、設備采購、試運營必須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實施。
注:投標人資格要求不得設置如企業(人員)業績、企業(人員)獎項、企業(人員)信用評價、體系認證、水平評價類證書(職稱證書除外)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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