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532 證券簡稱:新界泵業[0.26% 資金 研報] 公告編號:2014-027
新界泵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532 證券簡稱:新界泵業[0.26% 資金 研報] 公告編號:2014-027
新界泵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
新界泵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發布了《關于召開2013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并于2014年4月24日發布了《關于2013年度股東大會增加臨時提案暨2013年度股東大會補充通知的公告》。會議于2014年5月6日在總部大樓會議室舉行,現將本次股東大會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1)會議召開時間:2014年5月6日13:00。
2)會議召開地點:公司總部大樓會議室。
3)會議召開方式:現場會議,并提供網絡投票。
網絡投票時間為:2014年5月5日—5月6日。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時間為2014年5月6日9:30-11:30、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時間為2014年5月5日15:00至2014年5月6日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公司董事長許敏田先生。
6)本次股東大會會議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1)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和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計33人,代表的股份數共計110,754,947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69.2218%,其中:參加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12名,代表股份數109,478,428股,占公司總股份的68.4240%;參加網絡投票的股東21名,代表股份數1,276,519股,占公司總股份的0.7978%。
2)公司董事、監事出席了會議,高級管理人員和見證律師列席了會議。
1、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記名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
2、本次股東大會每項提案的表決結果及通過情況:
(1)審議通過了《2013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109,847,808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1809%;反對440,2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975%;棄權466,9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465,039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216%。
(2)審議通過了《2013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109,847,808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1809%;反對440,2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975%;棄權466,9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465,039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216%。
(3)審議通過了《2013年度報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決結果:同意109,847,808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1809%;反對440,2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975%;棄權466,9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465,039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216%。
(4)審議通過了《201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109,847,808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1809%;反對440,2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975%;棄權466,9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465,039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216%。
(5)審議通過了《2013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109,847,808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1809%;反對440,2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975%;棄權466,9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465,039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216%。
(6)審議通過了《201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表決結果:同意110,293,847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5837%;反對459,2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146%;棄權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17%。
(7)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2014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09,847,808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1809%;反對440,2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975%;棄權466,9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465,039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216%。
(8)審議通過了《關于2014年度監事薪酬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09,847,808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1809%;反對886,039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8000%;棄權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19,2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191%。
(9)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重大經營與投資決策管理制度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09,847,808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1809%;反對440,2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975%;棄權466,9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465,039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216%。
(10)審議通過了《關于開展遠期結售匯業務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09,847,808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1809%;反對886,039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8000%;棄權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19,2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191%。
(11)審議通過了《關于為子公司遠期結售匯業務提供擔保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09,840,408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1743%;反對886,039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8000%;棄權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26,60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257%。
本議案獲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在本次股東大會上,獨立董事鐘永成先生(張咸勝先生、朱亞元先生以及原獨立董事許宏印先生委托鐘永成先生)向大會做了2013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述職報告全文已于2014年4月12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
1、律師事務所名稱:國浩律師(杭州)事務所;
2、律師姓名:張立民,俞婷婷;
3、出具的法律意見: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及會議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網絡投票細則》等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為合法、有效。
1、經與會董事簽字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201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國浩律師(杭州)事務所出具的《關于新界泵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東大會之法律意見書》。
新界泵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