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類型: | 招標預告 |
公告名稱: | 五月起福建省消防設施工程須公開招標 |
預告日期: | 2013年03月04日 |
招標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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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種投標行為可視為廢標
今年“五一”開始,新建、改擴建工程消防設施必須公開招標確定。省建設廳出臺的《福建省消防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若干規定(試行)》對此做了明確規定。
根據該規定,在必須招標的消防設施工程中,有3類工程需要單獨進行招投標:單項工程高度24米以上(含24米)的公共建筑;建筑層數10層以上(含10層)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工業建筑。另外,建筑面積大于或等于2萬平方米的醫院、賓館、商場、娛樂場所、圖書館、檔案館和寫字樓的消防設施工程施工應單獨進行招標投標。
同時,以下8種投標行為被視為廢標:投標總價高于招標最高控制價或者低于最高控制價88%的;管材、電線電纜、閥門等到主要材料、設備(具體項目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單價,與預算造價的相應材料、設備單價相比低于12%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臨時設施、環境保護的各項金額低于招標文件或預算造價中相應項目的公布金額的;規費、稅金不按規定計取的;預留金、材料購置費不按招標文件計取的;報價出現負數的;修改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或數量的;技術標的設備清單與報價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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